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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的“数字智慧”更值得追求

“不适应”中埋着解决问题的关键

  社会怎样才算接受能力和适应速度跟上了科技创新的步伐?简单归纳,面对互联网强大的技术“进攻”,我们的社会已经表现出三个方面的“不适应”或“准备不足”。

  第一个“不适应”表现在员工跟不上了,尤其是执行层面的员工。

  去年9月,《外卖骑手,困在系统里》一文为何会引发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?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大家对文章提出的问题都有共鸣。

  企业的算法里考虑了商家的利益、消费者的利益、投资人的利益和平台的利益,当然也考虑了员工的经济利益,但是,员工的幸福和安全基本上被忽略了。于是,员工就跟不上了。

  互联网企业的效率优势,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它的技术基础之上的,但是,效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员工的落实和执行。

  互联网行业竞争压力确实非常大。很多时候,大家一路狂奔,也只能保证自己不落后。为了确保“不落后”,很多互联网企业都有一套独特的组织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,想方设法提高员工的投入度、激励他们创新。问题是,适度的激励确实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投入度和创新度,但如果越过某个极限点,效果就会适得其反。

  其实不仅是骑手,其他员工何尝不是困在系统里面。如果投资人和企业能够调低一点对互联网行业增长的期望值,稍微放松一点对员工的要求,让员工有一个可能不是最高效、却能够兼顾生活幸福的工作方式,是不是我们的员工就有可能跟上了呢?

  第二个“不适应”表现在在位竞争对手跟不上了。

  互联网的两大核心能力(网络倍增效应和信息叠加效应)在资本的加持下,使互联网企业成长和扩张的速度极快。这往往会导致一个结果:在位竞争对手来不及调整,不战而败,被迫退出市场。

  前段时间,社区团购为什么引来群起而攻之?是因为这次互联网企业试图改变的对象不是银行、物流、汽车制造等多少还有点抗衡能力的“强者”,而是数以百万计根本没什么能力来抗衡的生鲜行业劳动岗位。相较于传统的小商贩模式,我们完全可以想象,互联网通过数据优势和网络资源调配能力,很快就可以带来生鲜供应链整体效率的提升,由此对老的模式产生较强的替代效应。但是,这一次的替代跟以往的替代不一样,它直接替代掉了一大批底层菜贩的工作,这就涉及最基本的民生和社会公平问题了。

  从更长的时间轴来看,我们很清楚,技术带来的模式迭代不可避免。菜贩的售卖模式或许最终仍然会被更先进的模式替代,但是,我们可以选择,让这个过程是温和而渐进的,是社会、政府、个人和负责任的大企业形成合力,给在位的竞争对手留出一定的响应和调整的时间。在任何时候,社会都不能随便地整体抛弃部分,单纯地去追求所谓的技术上的颠覆式创新。毕竟,生产力的发展要为人的生存服务。

  第三个“不适应”是治理和监管没有跟上。

  长期以来,我国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总体保持着包容审慎的态度。一方面,这是出于对新业态的支持与鼓励;另一方面,也是因为治理和监管政策的影响力太大,操之过急地推出,也会影响企业有序的创新和竞争,甚至阻碍行业的发展。而且,我国在外卖、电商、移动支付、共享经济等领域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。走在前列,也就意味着,风险监管和治理政策并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。但是,到了2020年,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,体量大,市场支配地位强,已经对社会短时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,监管治理体系到了不得不出台、完善的时候。

  我们看到,这个问题正在努力解决的过程中。比如,针对社区团购问题,国家在去年12月22日发布了“社区团购九不准”的规则。此后,新进入者与在位者之间的竞争必须更好地体现公平性。改变互联网企业过于追求效率至上的系统规则,合理的外部监管其实是可以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的。

  事实上,监管跟不上这个问题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。全球各大经济实体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,也都陆续采取了行动。

  早在2018年,欧盟通过了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。2020年12月15日,欧盟又正式公布了《数字服务法》和《数字市场法草案》。去年10月,在长达16个月的调查之后,美国众议院发布了一份长达449页的科技反垄断调查报告。该报告认为,目前互联网公司拥有太多权力,必须加以限制,并使其接受适当的监管。这份调查报告在结尾处建议,要对互联网企业的相似业务进行拆分、要求全市场产品和服务可互通、数据可迁移,等等。

  但是,我们必须认识到,在控制互联网企业权力、做到合法公平的同时,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且不打击创新,是一个非常大的难题,也是所有立法者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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